重慶新提任幹部公示試點:考察“咽喉部位”
  新任領導幹部任前公示的人群圈定,是當下爭議的焦點。比較有特點的是,巴南區將新任幹部財產公示人群圈定為新任處級幹部(區管幹部)。
  128名新任處級幹部有多少存款,幾輛車,是否炒股,婚姻狀況如何 ……這些往常被認為是“隱私”的情況,在重慶市巴南區區政府公示欄,一一展示。
  比較有特點的是,巴南區將新任幹部財產公示人群圈定為新任處級幹部(區管幹部)——這也是《重慶市巴南區新提任處級領導幹部任前廉潔情況公示辦法(試行)》規定的內容。此舉被外界視作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的“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的重要實踐。
  三中全會《決定》的“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一章中明確提出,“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衝突、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任職迴避等方面法律法規,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當中執行的關鍵之一,在於“切口”如何確定,即新任領導幹部公示的人群圈定,這也是當下爭議的焦點。
  12年前,中央曾想“突出重點”,考慮並推行以省部級現職領導幹部報告家庭財產為突破口,在六個地區做試點,結果阻力重重,無疾而終。以此為鑒,中國反腐專家李永忠在最近的公開言論中,明確反對以省部級領導為試點的初試人群,“這會製造更大的阻力”,他說。
  “咽喉部位”的考察
  “迄今已有128名新任處級幹部的個人財產狀況以及婚姻、子女狀況被公示。”重慶市巴南區紀委常委楊艦說。作為此項工作的落實者,他自己剛好成為被公示的第一批幹部。
  在重慶市巴南區,從去年初開始,新提任處級領導幹部任前廉潔情況公示已在醞釀之中。2012年1月4日,巴南區委書記李建春在黨代會開幕式講話中,專門提到了“三考兩決一公”的幹部選拔程序,其中“一公”即包括後來的處級幹部任前廉潔情況公示。8月開始廉潔情況公示制度正式試行。直到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明確規定,該“創新之舉”才更多暴露於公眾視野。
  2012年初,巴南區紀委在工作中發現,實權部門的科級幹部出問題的情況較為嚴重。從源頭抓起,防止“帶病提拔”,成為巴南區工作的新思路。
  巴南區為此邀請擬被公示方、相關單位及區黨代表、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分別召開座談會。“只要審慎進行,幾乎所有人都同意公示。”區紀委一位現場參與的工作人員說:“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一切都在審慎中進行。
  從可行性上分析,科級幹部人數眾多,逐一考察並不現實,而處級幹部的升遷,則是考察的“咽喉部位”——巴南區的幹部任前財產公示首先圈定新任處級幹部人群。“他們都是新任的區管幹部,年齡多在30~40多歲,從年齡、數量和重要性上都是一個比較適中的人群。”巴南區委組織部幹部科負責人說。
  2012年8月,中共重慶市巴南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印發《重慶市巴南區新提任處級領導幹部任前廉潔情況公示辦法(試行)》的通知,確定公示對象為“擬提拔擔任副處級及以上的領導幹部的考察對象”,晉升副調研員、調研員參照本辦法執行。
  “在執行的時間環節上,廉潔情況公示和任職公示同步進行。”巴南區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甘思介紹:“擬提拔處級幹部考察對象需要填寫廉潔情況公示表,然後公示。一旦出現舉報,任職行為將暫緩,經過調查之後如無問題,由紀委、區委組織部出面在原單位和新任職單位等相關範圍內進行澄清。”
  根據試行辦法,公示地點定為區政府公示欄、原單位和擬任職單位,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婚姻狀況個性掌握
  公示的內容範圍,是另一個關鍵。
  最讓巴南區新任處級幹部章雷(化名)疑惑的,是兩項公示內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價證券、股票(包括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註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伙企業的情況”。
  “公務員到底能不能炒股?如果家人無其他工作,難道擺個小攤也不行?”章雷疑惑。
  這也是主管此項工作的工作人員在公示推行前期被咨詢得最多的問題:“公務員不得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此項設置的意圖,是便於我們瞭解被公示人是否持有贈送股票或者內部持股等情況,當事人在和我們充分溝通後通常都願意填報。”
  “你看,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如何,在這張公示表上,問題都問得很‘精’。”章雷笑說。
  “一般的情況表格設置較粗略,通常列出婚姻狀況即可。但在這張表格上,你需要寫出變化情況,比如是喪偶再婚還是離婚再婚,有利於紀委進行特征掌握。”巴南區紀委一位主要負責人說。
  在這張公示表格上,被公示人需要填寫配偶、子女移居國外情況;配偶、子女從業情況及家庭房產情況;本人上年度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情況;本人上年度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通常來說,家庭資產較少的被公示人心理負擔較小,而因為家庭或者歷史原因擁有多套房產等家境較好的被公示人,會有較多顧慮和疑惑。在工作推行中,公示表格中增加了一項統計內容,對新任處級幹部擁有私車情況的統計。“這是一個很簡單但明確的指標——你家擁有的私車數量和養車費用是否同你的家庭收入吻合?” 區紀委一位負責人說。
  “通過正規合法途徑,擁有一定財富並無過錯,但紀委會根據這些情況,進一步關註。”區紀委一位負責人說:“至少迄今為止,新任官員表格填報時都無太大心理抵觸,這被我們視為成功——意味著一切可以繼續進行。”
  公示之後的長效監督
  “很多地區的官員每年都要進行財產動態申報,但這些材料放在信封里,結果如何運用?”一位紀委人員說。結果運用是普遍的軟肋。
  被公示人員在填報《公示表》的同時,還需填《巴南區新提任處級領導幹部任前廉潔情況公示承諾書》,經所在單位黨組織簽署意見後交幹部考察組。《承諾書》內容包括:個人對公示內容真實性的承諾;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一崗雙責”的情況;個人遵守廉潔自律相關規定的情況。
  考察組將收到的《公示表》和《承諾書》一式三份,其中一套交區紀委存檔,一套作為幹部考察材料和考察情況彙報的內容之一。
  將《公示表》和《承諾書》一併張榜公示,如在公示期間無反映的,裝入領導幹部提拔記實檔案和廉政檔案;對《公示表》和《承諾書》內容有異議或有反映的,由區紀委、區委組織部負責調查核實,核實結果作為是否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此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拍拍肩膀,扯扯衣角,同時在今後的若干年內與處級幹部財產申報情況進行比對。”區紀委一位負責人說:“這個公示制度是一個強心針。”
  “頂層設計才是關鍵。比如這個試點,財產公示的切口選為比較基層的新任幹部,阻力相對較小,但相關配套政策也應跟上。”一位熟悉公務員群體的人士如此分析:“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之後,香港警察的退休保障制度也有所調整,讓基層工作人員除去後顧之憂。現在財產公示推行同樣需要配套制度的建立,如公務員工資制度的頂層設計。否則一個基層公務員僅憑工資,真是連自住房都供不起。這個群體短期還可以進行心態調整,長此以往又如何?”
  清華大學社會學系孫立平則在《重建社會》一書中,從另一個角度提出了另一種頂層設計的可行性:比如規範的現金管理。如果有一個規範的現金管理,超過5000塊錢的交易不允許現金結賬,必須通過銀行走賬,事情就大不一樣。
  孫寫道:為什麼現在的腐敗會天不知地不知?因為幾十萬現金拎過去,沒有任何記錄,沒有任何蹤跡可查。如果有了規範的現金管理,50萬現金拎過去就沒有可能了,你要麼給他賬戶里打50萬元,要麼給他辦張卡,要麼給他買個房,都有記錄可查,事情也就有可能進入可治理狀態。
  (編輯 賈紅輝 張凡 申劍麗)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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